您提出的關于支持高合金鋼使用中頻爐生產的建議收悉。經商發展改革委,現答復如下:
一、堅決全面取締“地條鋼”
黨中央、國務院部署化解鋼鐵過剩產能工作以來,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和脫困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(以下簡稱部際聯席會議)一直將“地條鋼”作為重點取締對象。2016年12月21日,國務院第158次常務會議專題研究了江蘇華達鋼鐵違法違規生產銷售“地條鋼”事件,對省、市、縣各級政府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。根據國務院158次常務會議部署,部際聯席會議積極落實取締“地條鋼”有關工作。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部際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,研究制定《關于做好2017年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工作的意見》《2017年鋼鐵去產能實施方案》,明確2017年6月30日為全面取締“地條鋼”截止日期,要求各地區、有關中央企業須于2017年6月底前,依法徹底拆除“地條鋼”企業的中(工)頻爐主體設備、變壓器、除塵罩、操作平臺及軌道等設施;對已拆除“地條鋼”生產設施的企業,在各地政府網站進行公示,接受社會監督。嚴禁以停代關、異地轉移和死灰復燃。部際聯席會議分別于2017年1月、5月組織專項督查組,對全國30個地區上報的“地條鋼”企業進行了“全覆蓋”實地督查,調查核實了一批違法違規生產銷售“地條鋼”典型企業,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處理。截至目前,“地條鋼”產能基本出清,違法違規生產銷售“地條鋼”的行為得到了有效遏制,“劣幣驅逐良幣”的現象得到根本性改觀。
二、支持部分特殊企業合法合規使用中頻爐
為支持部分特殊行業、特殊企業合法、合規、合理使用中頻爐生產,避免因取締“地條鋼”工作造成“誤傷”。2017年2月,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委托和指導中國鋼鐵工業協會、中國金屬學會、中國鑄造協會、中國特鋼企業協會、中國特鋼企業協會不銹鋼分會等5個行業協會研究制定《關于支持打擊“地條鋼”、界定工頻和中頻感應爐使用范圍的意見》(鋼協〔2017〕23號),對應予取締的“地條鋼”和可以保留使用中頻爐的企業范圍進行了明確界定。其中明確:在特殊合金材料生產中,利用中(工)頻爐感應加熱熔化金屬物料,再經精煉工序冶煉,用于生產精密合金、非晶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;在配備電渣爐或自耗爐的特鋼企業,利用中(工)頻爐生產的鋼鑄造或鍛壓成坯(錠)作為電極,再通過電渣重熔或真空自耗工藝進行重熔精煉,用于生產特殊質量鋼和高溫合金、精密合金、耐蝕合金等特殊合金材料;且在科研院所和具有國家、省部級企業技術中心資質的鋼鐵企業使用的中(工)頻爐,不在關停拆除之列。
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會同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,繼續鞏固化解鋼鐵過剩產能成果,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銷售“地條鋼”行為,對使用中頻爐生產但不屬于“地條鋼”產能或其他落后生產工藝的,支持企業依法依規生產。
感謝您對鋼鐵行業的關心!